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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第2號公告
2020-02-19 09:51
(2020年1月25日)
根據國家和省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防止疫情在哈爾濱擴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我市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大劇院、音樂廳、電影院等公共文化場館,以及野生動物、活禽銷售場所一律關閉。
2、景區、商場、醫院、飯店、賓館等公共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及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駕駛員一律佩戴口罩上崗。切實做好地鐵、公交車輛,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通風和消毒等防范工作。
3、各類演出、賽事、論壇、展會等大型活動一律取消,確需舉辦的必須經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批準。
4、各旅行社一律禁止組織人員去重點疫區旅游,并根據疫情變化削減赴省外旅游活動。對重點疫區預定來哈旅游團一律勸返;對到哈游客采取14天隔離觀察措施。
5、相關企業要抓緊組織口罩、防護服、防疫藥品等物資生產,最大限度保障防疫需求,嚴禁借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
以上公告事項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不執行,依法啟動追責程序。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中共哈爾濱市委史志研究室 網站建設:中企動力 哈爾濱
通信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 交流電話:0451 - 8677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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